燕志云虐女事件怎么处理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燕志云虐女事件的处理结果是燕志云被判七年。
燕志云原本是青海省西宁市民族鞋帽厂的合同工。她在生了一个男孩苏超后,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了一个女孩,取名叫做苏丽。
为了逃避单位对她的处分,生下女孩后便交给其弟媳喂养。40天后又在南川雇了一个保姆,让小苏丽吃喝穿住都在保姆家。
可是纸里包不住火,一年后,单位了解到这一情况,将她除名。从此,她便整天呆在家中,后将1岁多的苏丽接回身边。
燕志云因超生丢了工作,脾气变得十分暴躁。她看不惯苏丽,烦气苏丽,就在女儿身上发泄着自己的怨恨和不满。苏丽死后,燕志云被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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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丽丽感到口渴难忍,便以乞求的声音对妈妈说:“好妈妈,丽丽渴,丽丽想喝水。”正在看电视的燕志云不耐烦地骂道;“你的麻烦事真多。”
边说边将半杯水递给丽丽。丽丽刚喝了两口,就因为嘴角和腿上的疼痛袭来,不得不放下了手中的杯子。结果丽丽万万没想到,连这个不经意的动作都激怒了她的妈妈。
“啪”燕志云一记耳光又一次娴熟而准确地甩在丽丽脸上:“死丫头,尽折腾你老娘。”丽丽捂着脸倒在床上,含着眼泪悄悄地睡了。
10日凌晨1时左右,丽丽偷偷跑进客厅,蹲在痰盂上撒尿时,突然觉得身体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断了。“咣当”一声,丽丽的一句“妈妈,救命。”还没喊完,便永远倒在了地上。
地上全是尿: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还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她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好像还有很多话要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燕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