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国五条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广东率先公布细则后,3月30日与3月31日,北京、上海、重庆、济南、大连、合肥等城市都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一系列“央地联动”的政策组合拳“出拳”迅猛,这些组合拳中以北京“国五条”细则尤显分量。
不少专家对非“自选动作”——征收“20%个税”特别关注。盖棺定论,掷地有声,认为个税会转嫁到购房者头上,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地产股也会在利空出尽后迎来报复性行情。
有关专家的依据是,二手房交易在征收“20%个税”的打压之后,一些需求将转向新房市场。一旦后续供应不足,部分城市新房市场供求短缺的情况将进一步加剧,由此会推动房价上涨。
笔者认为,仅仅管窥征收“20%个税”的政策,下定推高房价的结论有些匆忙,正如有些专家预言房地产股票会呈现报复性行情,但现实行情似乎不是那么明确。
更何况各地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虽有差别,各二、三线城市的细则也相对“从简”,但都不是仅仅只聚焦在征收“20%个税”上,而是组合拳。比如,重庆提出“加强预售管理,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合肥要求“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房产部门指导的商品房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暂不予以价格备案、房产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等等。这些组合拳都会是房价上涨的判断打上折扣。
在浏览各地不同特色的“细则”之后,不难发现“北京国五条”细则组合拳分量最重。
“北京国五条”细则除了毫不含糊贯彻执行征收“20%个税”之外,对之前的“假离婚”借机炒房的怪招也有了封堵,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严惩不贷,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购房者的约束和惩罚的并不“温柔”,板子已经高高举起。
细细品读“北京国五条细则”,更为严厉的是对开发商的硬约束,笔者认为并非似外界所言“留有余地”。
“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时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笔者认为这项政策可能要比“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税按差额20%收税”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更有杀伤力。一手房将重新调整定价才能拿到预售证,一手的定价要看周围房价的脸,这项政策使得通过一手房拉高房价的可能性极度弱化。之前,在北京不同的区域,只要“地王”一出,周边房价便迎来快速上涨行情。那种跟涨的盛况未来能否再现,对此,笔者非常悲观。正是有了这项政策,笔者对于征收“20%个税”推高房价的判断才持有严重怀疑。二手房价格上涨推高新房价格,这绝不是不是一个容易下的结论。
笔者认为,有关专家对于北京“国五条细则”的解读过于乐观,下一些过于“温柔”的判断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