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康宁终身保险如何赔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国人寿保险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利益:
一、被保人初患重大疾病时(生效180天后),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例如:保额为10万元,则重疾保险金为30万元。
二、被保人因病(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身故,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例如:保额为10万元,则身故保险金为30万元。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
4. 公司要求的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联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扩展资料:
康宁终身保险是一赔三的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合同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二十种。
保险特点:权益转换、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贷款。产品于1999年上市,2012年升级。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康宁终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