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于“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
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7年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而创办的浙江蚕学馆,是中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截至2017年3月15日,占地面积2100余亩。下设17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有本科专业62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5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90余人,正高职称270余人。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学业水平考试(10门)等第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普通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①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120分及以上。
②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10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浙江赛区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的品牌项目,并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或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
d.具有艺术特长(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的考生: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等活动入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不含合唱项目)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获得相应艺术项目非专业级最高等级。
③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如具有创新创业潜质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我校“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限制)。
美术类:
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招生总计划数345名,其中普通类315名,美术类30名。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3月1日。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人限报1个测试类别。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在2017年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写明“三位一体报名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登记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选聘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考生已取得的学考成绩占70%、专家对书面材料评分(参考学业、竞赛等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占30%的总分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5倍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26日。
3月25日为素质特长项目测试(已通过书面评审认定具有一定特长的考生);26日为笔试+面试的综合素质测试,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经管人文类、美术类分类分组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考试顺序抽签确定,全程录像。
普通类(含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经管人文类):
我校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4倍比例,分测试类别确定获得“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围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