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行业是使用13%税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按照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燃气、沼气、居民用煤类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同时,1995年根据国务院决定,将下列货物也将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1、农业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除外;
2、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3、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2、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3、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