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女兵的条件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招女兵的条件是身高158cm以上。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对女性征兵的条件
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
身高在158厘米以上。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公式是-身高-110=标准体重。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
政审合格,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肺、内脏无疾病。
女兵还有一个妇科的条件--妇产科。
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