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标题栏格式的大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GB/T 10609规定了技术图样中标题栏的基本要求、内容、尺寸与格式。《技术制图 标题栏》GB/T 10609.1-2008代替原国家标准GB/T 10609.1-1989,规定了技术制图中标题栏格式。标题栏格式见下:
为了便于装订和管理,师徒值大小统一一致,为符合微缩复制原件的要求,国标规定绘制技术图样时,应画在具有一定格式和幅面(A0、A1、A2、A3、A4)的图纸上,并优先选用基本幅画。在不同幅面画纸中,应保持标题栏格式、大小一致,即无论图纸多大,打印标题栏大小都应为180mm。
扩展资料:
为了便于图样管理和交流,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技术制图》《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对制图做出了一系列统一规定。
国标对标题栏的基本要求、内容、尺寸与格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标题栏一般由更改区、签字区、其他区、名称及代号区组成,也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其中更改区由更改标记、处数、分区、更改文件号、签名和年月日等组成,签字区一般由设计、审核、工艺、标准化、批准、签名和年月日组成,其他区一般由材料标记、阶段标记、重量、比例、共**张‘第**张组成。名称及代号区由单位名称、图样名称和图样代号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