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成都青羊区顺城大街的会计培训学校温馨提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
1. 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2. 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