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广告片制作禁区:[1]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电视购物是指以在电视上播放广告片的方式宣传产品,通过屏幕上显示的免费电话达成订购的销售方式。电视购物在国际上分两种形式。一种是以电视节目形式出现的infomercial,有情节,有故事,经过精心设计和包装,既含信息,又有广告,欣赏性娱乐性较强,一般选在收视率较高的频道和时段插播。另一种是以现场直播的方式直接售卖,即homeshopping,娱乐性成分较少,可以在某一频道滚动播出。
但是由于电视购物广告竞争激烈,各种电视购物广告层出不穷,制作质量也是良莠不齐,怎么制作出合格的电视购物广告的,这就涉及一些制作的禁区。现在分享如下。特别提醒:制作电视购物广告一定要找有经验的制作公司,否则制作出的电视购物广告不合乎标准会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
1)禁播商品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
2)使用语言绝对。《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绝对性用语是不科学、不严密的广告用语,为法律所禁止,如““999您得到是一部3寸超屏,精钢双卡、超薄超能、超长待机的顶级手机,极限超值,终级全能”。这些字眼包括最……、顶级……、完全……、绝对……等。
3)违反相关规定。《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如“7天,敏感区变白看得见,10天出现T字脸,14天,色斑变浅了,28天小皱纹不见了,43天彻底换掉皮肤的黑外衣,蜕变青春美少女”。
4)贬低他人产品。《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部分电视购物广告贬低其他类商品,或偷换概念贬低其他商品材质,违反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如“再看你那塑料手机,再高档再气派,过不了多久,棱角磨掉了漆,按键磨掉了色,马上成了破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