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计算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残保金,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简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今年残保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那么什么情况需要缴纳残保金呢?具体缴纳的残保金如何计算呢?让小编来给大家细说。
残保金的征缴范围
征缴范围,顾名思义就是哪些需要缴纳残保金,哪些不需要。残保金的制定是为了鼓励企业聘用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凡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即本单位应聘用的残疾人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7%)。如果本单位的残疾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就要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减免缓缴的范围
单位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享受残保金减免、缓缴:
●对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包含30人)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企业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残保金年缴纳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残保金的征缴范围和减免范围,确定本单位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以下就是需要缴纳的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残保金的年缴纳额=(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7%-上年本单位实际聘用的残疾人人数)×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
这里职工工资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审核
对于一个单位是否有聘用残疾人、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能只根据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需要残疾人就业机构的审核。
对于聘用残疾人的单位应当在2018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聘用的残疾人的人数。
如果有聘用残疾人但是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审核,将按未聘用残疾人、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方式
计算出本单位需要缴纳的残保金,我们需要先申报再缴纳。我们可以选择网上申报也可以选择上门申报,申报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对于符合相关规定不需要缴纳残保金的单位也需要申报,做“零申报”即可。
残保金的缴纳方跟北京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纳方式一致。
以上就是残保金的征缴范围、计算方式、申报缴纳方式等,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具体操作可以去税务局网站查询学习,可以打税务局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