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居民阶梯电价用电须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介绍什么叫阶梯电价,一户多的人口的政策
居民阶梯电价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客户消费的电量分阶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的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
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重庆市境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一户一表”的居民用电按照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居民阶梯电价分档标准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客户(不满1千伏)
第一档:0-2400度(含) 0.52(元/度)
第二档:2401-4800(含) 0.57(元/度)
第三档:4801度(含)以上 0.82(元/度)
居民年阶梯电价电费算例
某低压居民一户一表用户,两月抄表(奇数月),抄表例日5日,2016年1月5月抄见电量1000度,2016年3月5日抄见电量1500度,则该用户2016年1月、3月电费计算如下:
1.2016年1月电费:
第一档:1000度*0.52(元/度)=520元
总电费:520元
2.2016年3月电费:
该年第一档分档电量1月已用1000度,剩余1400度,3月1400度执行第一档,剩余100度执行第二档。
第一档:1400度*0.52(元/度)=728元
第二档:100度*0.57(元/度)=57元
总电费=728元+57元=785元
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
政策内容:人口数4人以上(不含4人)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增加100度第一档基础电量
一房多户电价政策
政策内容:对对户合租、合住整栋房屋共用一个户表的用户,可提出合表分户申请,经供电企业甄别后,具备分户条件的,应予已分户计量并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