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个体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个体户登记注册可直接向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新政管理局派出机构工商所申请注册登记。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要使用名称的,须先到工商部门进行名称查重,一户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申请人提交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须填写以下事项: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须填写申请人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与身份证一致) 组成形式: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其中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经营场所: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场地核查:你提交以上申请材料之后,工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按照规定,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发放营业执照:
这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你等着领证就好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会载明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拿到营业执照后须将正副本复印件提交给登记机关,副本工商部门会直接复印留档,因营业执照为A3,有些登记机关没有相应复印机,故须你复印之后再交回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取得营业执照30个工作日内,须向经营所在地税务登记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