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们缴存的公积金储存在公积金账户里,只有做了提取(如租房提取、购房提取、销户提取等),才会将钱从公积金账户转到公积金联名卡中,方便取用。
提取公积金,一定要有张公积金联名卡,那么,公积金联名卡个人应该如何办理呢?本经验适用于北京市。
首先,需要满足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条件:
1、 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表现为:一个有效身份证件下只有一个有效的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或“封存”状态。);
2、 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身份证件;
3、 没有在申领银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具有双重功能,即既可以作为银行的储蓄卡,也可以用于查询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以个人申请办理为主,单位代为办理为辅。一般来说,公积金联名卡个人申请办理更为便捷高效。
当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其中北京银行发放的为“贷记卡”,中国银行发放的为“借贷合一卡”,其他六家银行发放的为“借记卡”。
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办理联名卡申领手续。(可任选其一,带身份证,办理时说明需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与办理储蓄卡程序类似)。
根据银行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银行负责审核、制卡和发卡,激活卡片后即可正常使用。选择配发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将随联名卡一同发放。
在做公积金提取时即可使用办理的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金额会打到公积金联名卡中。
需要注意的是新办理的公积金联名卡必须满足已办理超过7天,否则不能办理约定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