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风俗习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景颇族,中国云南世居少数民族之一,由青藏高原的氐、羌等族群发展而来。近代文献多称为“山头”、又分别称为“大山”、“小山”、“茶山”、“浪速”,自称“景颇”、“载瓦”、“喇期”、“浪峨”。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县的山区,少数居住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芒马、古浪、岗房以及耿马、澜沧等县。缅甸境内也有景颇族,只是名字不同,缅甸称为克钦族。
景颇族有景颇和载瓦两种方言,彼此通话困难。景颇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使用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景颇语文。景颇族有丰富、优美的口头文学流传,包括反映民族起源、迁徙历史的叙事长诗及神话、故事、寓言、谚语、谜语等。
景颇族主要从事农业。景颇地区盛产珍贵的木材和各种药材。经济作物有橡胶、油桐、茶叶、咖啡等。景颇族普通崇信原始多神,部分人信仰基督教。
在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婚烟中,基本上仍必须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婚的原则,即姑家男子必须娶舅家女子,但舅家里男子不能娶姑家女子,形成“姑爷种”和“丈人种”的婚姻关系。流行转房制和妻死丈夫续娶妻姊妹的习俗。还实行等级婚姻,即官家与官家通婚,百姓与百姓通婚。青年男女社交自由,但结婚由父母包办,聘礼很重,常发生抢婚的现象。但山官和富裕户也有一夫多妻的。在家中,父亲是家长。有女无子时可招赘,但赘婿不改其姓,无子嗣时可收养子,权利义务与亲生子一样对财产实行不严格的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
景颇族没有成文法,社会秩序靠传统的习惯法——“通德拉”来维持。习惯法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常常与宗教迷信相结合。一般不轻易判处死刑,但杀人者必须赔偿命金。一般案件对输理者均罚以赔偿实物的几倍至十倍。案件无法调查判明时就采取神判。常用的神判方式有赌咒、鸡蛋卦、斗田螺、煮米、捞开水、闷水等。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已逐渐遭到破坏,而且被山官和头人利用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景颇族的住房为竹木结构的茅屋,只有个别地方少数山官头人住瓦房。茅屋呈长方形,屋顶为双斜面。整个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底层圈养家畜家禽。门从两头开,前门供客人进出,埋鬼桩、拴牛马,后门禁止外人出入,更不允许穿室而过。屋内每间设一火糖,四周铺篾席,晚间即席地而寝。房屋通常七、八年重建一次,建房时全寨换工互助,数日即成,并举行隆重的新房落成仪式。
景颇族男子喜欢穿白色或黑色对襟圆领上衣,包头布上缀有花边图案和彩色小绒珠,外出时常佩带腰刀和筒帕。妇女穿黑色对襟,下着黑、红色织成的统裙,腿上带裹腿。盛装时的妇女上衣前后及肩上都缀有许多银泡泡、银片,颈上挂七个银项圈或一串银链子或银铃,耳朵上戴比手指还长的银耳筒,手上戴一对或两对粗大刻花的银手镯。妇女戴银首饰越多表示越能干,越富有。有的妇女还爱好用藤篾编成藤圈,涂有红漆、黑漆,围在腰部,并认为藤圈越多越美。景颇族男女老少均喜欢嚼烟草、芦子、槟榔和饮酒,熟人相见则从筒帕里拿出竹筒倒一杯酒相敬。竹筒裙是景颇族的传统服饰。
多数地区的景颇人以大米为主食,少数地区的以食玉米为主。过去仅以芭蕉叶包饭,平均分配,以手抓食。主要饮料是山泉和水酒。杀牛祭鬼时,牛肉全寨人分食。猎物见者有份。对客人均热情招待饭食。景颇人喜嚼沙枝(一种用草烟、芦子、熟石灰等配成的嚼料),见面互赠沙枝是传统的礼节之一。景颇人也重视礼尚往来,在农闲期间,人们走亲访友,以酒肉、饵块粑粑、鸡蛋、糖果或自己家里的土特产如蜂蜜、草烟赠送主人,客人走时也往往是满载而归。
无论婚嫁、过节集会,走亲串戚,景颇族人都要提一只篮子,内装水酒、熟鸡蛋、糯米饭团,民间称"送礼篮",主人接过礼篮后,要向随从的客人一一敬酒,最后才能自己喝,并清点礼物,然后再把篮子还给客人,以表示礼物如数收到。
景颇族热情好客,凡是来的客人,主人会热情招待。他们还保留着一种"吃白饭"的待客习惯,即在日常交往中,无论走到那一寨、那一家,都可坐下来吃饭,并可以不付任何报酬。对于任何一个不相识的人,主人都必须招待饭菜。民间普遍认为:让客人饿着肚子走,是最不体面的事。
到景颇家里做客时,不要在房内久站,应即按位置就座。如果有人告辞而去,不能抢坐其位置或板凳。景颇人也喜欢上山采来阔叶,当作碗碟,但在饮食中,叶子千万不能倒用,否则会被当成仇人而遭怒视。
平对妇女不能托下巴而坐,托下巴而坐表示哀悼。妇女就座忌讳跷二郎腿。严禁在房内吹口哨。在长辈面前忌讳开玩笑,做怪动作,乱动乱翻包头。忌讳拿统裙直盖熟睡的小孩。景颇族男子随身之物长刀和筒帕,平时不能在墙上翻挂着,在众火焰火之际,不能抽刀从火苗上拿过去做事或传递给他人。
景颇族过去最重鬼魂观念。他们认为鬼有好坏之分,有的可为人造福,有的则招灾致祸,于是盛行杀牲祭鬼魂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