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一、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一、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 公式中,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例:李某2013年的缴费工资是800元,当地2013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700元;2014年的缴费工资是1000元,当地2014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900元,问:李某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多少?
计算步骤:
1、计算出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
当年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当年实际缴费的缴费工资除以上年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
李某2013年的缴费工资是800元,当地2013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700元,那么你2013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就是800元除以700元=1.143;
李某2014年的缴费工资是1000元,当地2014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900元,那么你1996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就是1000元除以900元=1.111; 2、计算历年缴费工资指数。
历年缴费工资指数=所胡缴费工资指数相加之和除以你的实际缴费年限
李某的缴费工资指数=(1.143+1.111)/2(2013-2014的实际缴费年限); 3、计算李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指数乘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李某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指数(1.127)乘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三、以上三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新人只有两项)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关于新人、老人、中人
国务院于1997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本案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对于该《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计算养老金。也就是说,1997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为“新人”。
《决定》实施后退休的人员,由于这部分人在统账结合制度实施以前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其退休时个人账户的存储额不能满足退休后的生活,因而简单地按照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办法计发其养老金是不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过渡办法加以解决。也就是说,1997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决定》实施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
《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为“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