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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该怎样惩罚学生? 教师如何合理惩罚学生

2024-12-03 12:57:42 编辑:zane 浏览量:584

教师应该怎样惩罚学生? 教师如何合理惩罚学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教师应该怎样惩罚学生? 教师如何合理惩罚学生

教师应该怎样惩罚学生? "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 这绝对是真理!但当法律规定不得体罚学生后,教师还有什么方式惩罚那些应该受到惩罚的学生吗? 无论你用的是"体罚"还是"教育惩戒",作为一种惩罚方式,都必定会与"体罚"相关,即使没有打他,没有罚站,让他抄书还是"变相体罚"呢! 我们的制度是一个不讲究现实的制度,这点你得承认!规定是这样,但是做下来,在法律面前却有很多的情面,还挂着"法律无情,人有情"的谬论!在体罚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的情况下,出了一个"不得体罚学生"的法律条文. 而家长对体罚的态度是:"如果这是为了孩子们好,稍微的体罚也是可以的!"或者是另一种观点:"我都不会舍得罚我的孩子,你凭什么罚他?"在这样的法律与这样的家长面前,教师是最无奈,最大的受害者,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没有教育要受到"社会"和家长的责骂.惩罚了就要受到家长的责问和法律的制裁!这不是一个大笑话吗?!

其实,对于惩罚,我一向是持保守的态度的!因为毕竟孩子们的心理是很多元化的,而又是那么的脆弱.随意的惩罚很可能伤害孩子的心灵.对此,其实我知道自己做得不太对,因为我没有做好教育者的"教育"的工作.但是,当我在寻找适当而有效的惩罚方式的时候,却发现是那么的难!即使在自己看来是恰当的,但也被定义在了"体罚"的行列!(或者是变相体罚!) 关于法律,有不少国家是允许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的,比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而他们的家长也对教师行使的体罚权比较理解,不会像我们国内一样,动不动就抱着"宝贝"来向老师问罪! 很多人天真地以为教师不能很好地教育孩子积极向上,只会用"惩罚"的方式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无能!当这话来自学生本人或者家长时,你不觉得这是多么可笑的无知与愚昧吗? 难道孩子的不良行为只是老师的责任吗?难道说孩子的教育只是学校,教师的责任吗?家长自己作为孩子的第一教师的责任呢? 而学生本人这样问的时候,那更是可笑!难道说自己犯错应该由他人承担责任吗?难道说自己的行为自己都不能承担责任吗?难道惩罚本身不正是在教育此可笑的学生吗?

至此,,我想我们有必要去寻找关于"惩罚"的出路! 在社会管理中,我们有公安局,有监狱,这是因为违法者在所难免,无论这个社会多么发达,总有这么一些人,而社会对他们必须进行一定的管理.对于违法者,并不是一味的教育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惩罚是必不可少的.在企业的管理中,我们对违规者会有扣公资或者开除等方式处罚.而在教育面前,开除是很少出现了,在义务教育中更是几乎不会出现开除的情况.那么,如何对不守纪律者进行处罚呢? 事实上,我也并没有找到什么很好的解决之道!只是提几点建议,拿出来讨论一下:

1.学校的校规应该在刚进校就对学生们进行宣传,并且以后要重复宣传;

2.课堂应该建立课堂常规,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部分,应该注意人性化.课堂常规主要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而对不能接受课堂教学内容的学生应该多一些宽容.比如可以睡觉,可以看其它书本之类.但不可以讲话,打电话,随便走动,吃东西等.所谓认真听讲那样的规定其实是很不现实,也是没有办法实行的,因为有些教学内容对一部分学生而言根本听不懂,或者早已掌握了,要"认真"是不可能的,既然做不到,为什么还要规定呢?

3,应该给予一定的时间,让学生与老师一起来讨论课堂规定.我所以不喜欢对学生有太多的命令就是因为这一点,学生们如果从来没有对规定进行过思考,命令只会让他们一味的听从,而失去了自主的意识.应该让学生充分理解课堂的规定,这是第一重要的事情.

4.对"处罚方式与量"应该作明确的规定,这点尤其在法律上应该明确!近来有不少报道,或者说媒体一直最关心的体罚事件就是过分的惩罚甚至是侮辱性的惩罚方式,伤学生自尊的,让学生身体承受巨大伤害的事件也挂着"教育惩戒"的名.虽然这些事件人们一看就会觉得过分,但正是因为缺少对惩罚方式的明确规定,所以才会有这些事件的发生.因为没有惩罚,教育活动就会很难进行.

5.对于惩罚方式,我想到以下一些:迟到或者不能准时交作业等与时间相关的,也许可以通过一定量的抄写等方式来进行处罚;对上课破坏教学活动的,可以请学生站到教室外面去反省,并注意时间的把握,10分钟其实并不为过,有必要时,一节课也是可以的,但不应该超过一节课;对于体育课,罚站更是不为过,因为体育本身就是身体的活动,惩罚与身体相关也是很自然的事,罚跑或者俯卧撑等都不为过,但对没有能力完成者或者身体不适者,应该禁止采用罚站或者跑步等方式.但抄写与检讨书等并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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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生的犯错行为,惩罚本身当然不是目的.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是应该做好的工作.而就在这一点上,却常常成了惩罚的问题所在,因为只是惩罚而不进行心理的疏导对孩子的成长是害处很大的.教师的爱与指导是犯错受罚后的孩子们最需要的.这一点在法律上很难规定,因为这毕竟不能量化也没有固定的形式,需要每一个教育者的良知. 其实合理的校规与课堂常规再加上合理的惩罚方式的制度化是让"教育惩戒"得于进行而又不伤害学生的最佳方式.让学生理解规定本身是实现学生自主意识的关键. 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是惩罚需要有法可依.合理的体罚应该写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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