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实名制登记指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2017 年 8 月 31 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非法行为,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可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申请账户。并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首先,登入“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网页 如下图,点击“用户注册”进行账号注册。
按照提示填写相应的信息,若填写的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则会显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用户类型(个人或者单位),填写后点击“立即注册”,提示成功便可。
登入账户后,首先会出现如下界面,请先完善个人资料,左侧菜单栏点击“个人资料”(注册为个人的无“单位资料”一栏)。
完善个人资料信息在对话框内填写相应信息,特别提醒:邮箱一定要填写正确,便于接收二维码,填写完成点击“保存修改”,下图含“单位资料”的界面。
信息完善后,点击左边的”无人机管理”,在无人机管理界面点击“新增品牌无人机”。
如下图填写带*号的信息:
在无人机管理一栏中点击“生成二维码”,二维码即可发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