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怎么领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死亡抚恤金怎么领取?要看是什么职业,一般常见的有军人、烈士以及普通公司职员。
申请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向户口所在地市(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审核
市(县)民政局审核后,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
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放,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解决。
申报资料
1.《烈士通知书》、《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病故军人通知书》;
2.遗属身份证及复印件;
3.遗属户口本及复印件;
4.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单及单位证明;
5.所在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家庭成员有关情况证明;
6.遗属银行存折复印件;
7.享受抚恤金的遗属人数为2人以上的,必须到现场签订抚恤金分配协议书;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发放对象
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享受死亡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
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领取单位
普通职工死亡的,家属可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社保局一次性领取死亡抚恤金以及个人缴纳部分的保险。领取流程如下图。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
1、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①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②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6、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