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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和矛盾分析法的区别

2024-10-13 05:19:13 编辑:zane 浏览量:545

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和矛盾分析法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和矛盾分析法的区别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特别是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方法之一,对研究社会现象具有普遍适用性。它不仅能说明现在,而且能预测未来。尤其对宏观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研究,有它独到的作用。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彻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贯通。这是矛盾同一性的更重要的一层含义。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中有彼、彼中有此。

(3)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要从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分析问题,既要在诸多矛盾关系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统一、渗透、转化,又要在复杂的矛盾群中把握二者的差异、排斥甚至对立,全面的研究矛盾双方的复杂关系。

(4)对立统一规律体现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方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没有对方,它自己也将不会存在。

2、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1)矛盾分析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法。矛盾就是对立和统一,矛盾的对立属性就是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两种基本属性,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

(2)矛盾分析方法是内外因分析法。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3)矛盾分析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矛盾普遍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4)矛盾分析法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矛盾分析法之所以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这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以及在辩证法体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矛盾分析方法是“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

扩展资料:

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要深刻理解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就必须弄清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

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方法之一,对研究社会现象具有普遍适用性。它不仅能说明现在,而且能预测未来。尤其对宏观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研究,有它独到的作用。矛盾分析法包括一分为二的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矛盾对立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矛盾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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