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针十六字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教育方针十六字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
教育方针国家为了发展教育事业,在一定阶段,根据社会和个人两方面发展的需要与可能而制定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总政策或总的指导思想。内容包括教育的性质、地位、目的和基本途径等。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教育方针。
相同的历史时期因需要强调某个方面,教育方针的表述也会有所不同。从以上定义可看出,教育方针的制定者都是国家或政党,它与教育目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重要特点
教育法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以生产劳动力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你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这是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